中共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美术系 2011-03-21 2350

各院(系、部)及有关部门:

2010年,我校普通本专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预计2000多人,他们中有不少是学习勤奋刻苦、综合素质较高的品学兼优的毕业生,更有些是近年来我校通过开展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而涌现出来的理想远大、情趣健康、乐于奉献的大学生党员,他们即将踏入社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,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推动广大学生党员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坚定信念、努力学习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2010年,我校将继续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校级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评选

(一)评选对象

评选对象为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

(三)名额分配

见附件一

(三)评选条件

1.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,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择业观。

 2.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。

3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

4.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。
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
6.主动承担社会工作,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很强的工作能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。

7.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。

(四)其它要求
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在今年3-5月期间要继续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,主要内容包括:教育毕业生党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,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,做支持西部、开发西部的志愿者,做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;离校前为母校发展提一条建议,参加一次活动,同时召开毕业生党员代表座谈会,收集毕业生党员对母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;与在校特困生结成帮扶对子,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党员捐书、捐物(与学习有关的物品)和捐款,数额不限;举行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永葆党员先进性” 全体毕业生党员签名活动;6月底,在毕业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下,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。各学院也可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方案,明确目标,创造性地开展活动。

2.在评选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工作中,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,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。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的积极性,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。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须经其所在党支部充分酝酿,通过民主评选产生。已被推荐出来的候选人,要在学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,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,接受大家监督。公示无异议后,填写《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登记表》(附件二)。

3.各学院党总支在5月21日前将在3-5月期间开展的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的总结及推荐的《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登记表》及2000字事迹材料以书面方式(一式三份)和电子文档方式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,经学校审核后,正式确定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,予以表彰。

二、省级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评选

在评选出的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的基础上,学校将严格按照《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的通知》(黔教(委)组发[2010]4号)文件的要求组织进行评选,报校党委研究同意,公示无异后,填写《贵州省高校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登记表》(附件三),推荐参加省教育工委的评选。

三、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

(一)评选对象

本专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

(二)名额分配

见附件一

(三)评选条件
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思想觉悟高。

2.道德品质优良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纪处分。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。

3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基础知识扎实,专业成绩突出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综合测评名列全班前20%以内,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。

4.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体质,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
5.热爱劳动,关心集体,团结、帮助同学,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。

6.优秀大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在“优干”、“三好”学生中选拔。

(四)其它要求

1.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,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评选,杜绝不正之风干扰。

2.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评选,交学院审查,并在各学院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填写《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》(附件四)和《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》(附件五)。

3.各学院在4月12日之前将《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》和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以纸质版(一式三份)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学生工作部,经学校审核,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确立为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,予以表彰。

四、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

(一)评选对象

本专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

(二)名额分配

见附件一

(三)评选条件

1.必须是校级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。

2.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必须是所学专业毕业生中最优秀的。

3.无任何补考科目及违纪现象。

(四)其它要求

1.各学院要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在评选出的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优秀大学生的基础上,组织进行评选,报学院研究同意,公示无异后,填写二O一O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》(附件六)和《二O一O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》(附件七)

2.各学院在4月12日之前将二O一O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》和《二O一O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以纸质版(一式三份)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学生工作部,经学校审核,公示无异议后,报省教育厅学生处,经教育厅审核后,正式确立2010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,予以表彰。

联系人:唐懈(13765135378)

附件:一、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

         二、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登记表

三、贵州省高校2010年“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”活动标兵登记表

四、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

五、贵州民族学院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

六、二O一O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

七、二O一O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

贵州民族学院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处

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