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共建协议

美术系 2011-03-21 2510

为响应贵阳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开展“三创一办”的号召,共同建设精神文明,促进社会和谐,增强美好幸福意识,提高公民素质。为此,我们村校两基层党组织共同协商开展精神文明共建,协议如下:

一、乌当区羊昌镇黄连村党支部的义务:

1、不定期的给美术系党员介绍本村的经济法社会发展情况;

2、请老干部、老党员、老人家给美术系党员讲本村的历史和发展;

3、为学校提供教学实践基地,提供社会治安保障;

4、村校不定期的开展文艺联谊活动。

二、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美术系党总支的义务:

1、帮助该村民族小学上一些美术基础课;

2、帮助该村村民和小学生上一些音乐基础课;

3、不定期帮助该村办画廊,宣传该村的精神面貌;

4、与村党支部成员共同学习交流党建工作。

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协议的,经双方协商后终止。

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。

 

乌当区羊昌镇黄连村党支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

美术系党总支

代表(签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代表(签章):

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